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德城区法院:骗子做局诈骗130万元被判重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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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家的孩子到现在也没个正式的工作,愁死了

这好说,你出点钱我帮你安排



你有没有听身边朋友说过这样的骗局:骗子称自己是某某领导,能为别人安排工作,结果一些求职心切的人被骗取大量钱财。


近日,德城区人民法院宣判了这样一起诈骗案,李某军于2002年1月因犯诈骗罪被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,后于2015年1月被假释,在假释考验期内又冒充德州市人社局工作人员,以能够为他人安排正式工作、可以帮忙购买福利房、打点关系为由,先后骗取多名被害人共计130余万元。



入狱不知悔改假释后继续行骗
被害人求职不成浪费时间金钱

被害人均是通过饭局、亲戚朋友介绍认识了李某军,慢慢熟络起来后,李某军自称为德州人社局的主任,有办法帮其孩子在人社局安排正式工作,但需要钱打点关系,被害人的子女或亲戚正是求职时,李某军巧舌如簧,他们深信李某军是个大领导,不断满足李某军的狮子大开口。

为了完美的骗局,一方面,李某军联系山东某学院,称有部分员工到学校进修,开展技能培训。另一方面,对韩某某、刘某某、王某某等多名被害人谎称工作已安排妥当,入职培训后即可参加工作,并安排被害人到学校学习一年

在这期间李某军还不忘敛财,谎称人社局对职工有一批福利房,通过其购买可享受最低价,被害人又支付李某军部分现金委托其购买福利房。

学期快结束时,李某军让老师给学生发消息称:毕业之后,人社局的领导会为其安排后续的入职事宜,请大家不要担心,回家等待通知 。但是被害人一直等不到消息,李某军也找不到了,这才意识到被骗了,随后报警。



德城区法院经审理查明




被告人李某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采用虚构事实、隐瞒真相的方法,骗取他人财物,数额特别巨大,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,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成立。判处被告人李某军犯诈骗罪,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八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。




法官提示


在求职和购房时,应擦亮眼睛,摆正心态,通过正规方式和程序,切不可因为想走捷径或贪图便宜而上当受骗,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。


(文稿、编辑:赵新新)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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